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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情形从重5种免刑!醉驾新规本月28号起施行

2025-04-27 17:12 来源:冷丁网 点击:

15种情形从重5种免刑!醉驾新规本月28号起施行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将从今年12月28日起施行。

法律专家表示,新的醉驾量刑《意见》将更加体现罪、刑相当,不再以血液酒精含量作为唯一入刑标准,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酒驾醉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两高两部”联合制定的醉驾量刑《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等情形,从重处理。

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決定是否立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 杨颖韬 律师:“这次醉驾新规里面也规定了什么叫‘道路’,因为之前的案例里会出现一些在小区里倒车或挪车,或者在停车场因为代驾下车要把车挪进停车位等情形,引发的一些争议案件。判断标准就是,是否有社会车辆进入,如果有社会车辆进入,可能还是会被视为醉驾,但是否会予以立案或者是否会予以追诉,在小区挪车这种情况有可能会视为情节轻微。”

《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杨颖韬:“此外,在标准之外,它有很多从重从宽的标准,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考虑行为的危害性,特别是危险性。有的虽然不出事,但确实是高度危险,比如驾驶重型卡车的、驾驶客运车辆且车上有客人的、驾驶校车的、还有逃逸的,显而易见危险性更大一些。新规使得司法人员在这个酒精含量之外,考虑案件的诸多情况,做出一个更合理的判断。所以此次醉驾新规的出台,我们认为是对这个量刑进行了全国统一的精细化,而不是说为了降低罪名的不起诉或者不立案的标准。”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12月18日发布

并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关于醉驾的认定和立案

有何变化?

醉驾具体有哪些情形时将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