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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雨纷纷,下一句是?

2024-09-19 01:11 来源:冷丁网 点击:

清明时节雨纷纷,下一句是?

清 / 明 / 节

-作者/山风 编辑/navy-

时至清明假期,

草长莺飞,万物生长,

景象一片清新。

古往今来,

文人墨客借诗抒情,

写下了许多关于清明的诗词。

说到清明诗词,

除了脍炙人口的: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还有什么名诗佳句值得品味呢?

今天小编就带你用法律的视野,

一起解读清明诗句里的那些关键词...

No.1

试上吴门窥郡郭,清明几处有新烟

——张继《闾门即事》

清明节的前一天是寒食节,又称为“禁烟节”“冷节”。在这一天,人们要禁烟火,吃冷食。并将寒食节过后的清明节作为新一年生产与生活的起点,重新钻燧取出新火。如今人们取火十分便利,只需一根小火柴或是打火机就能点火。然而这一份便利也带来了一份隐患,不小心可能会触犯刑法。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第二款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为了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深圳市所有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但乡间还是可能出现点燃墓碑附近的杂草或烧纸钱引发森林火灾的现象。这里要提醒大家,清明祭祖期间一定要小心谨慎,严防火灾。

No.2

借问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杜牧《清明》

清明佳节,人们扫墓祭祖,踏青郊游,和亲朋好友吃饭叙旧。虽然疫情使我们的聚餐计划暂时推延,但总有那么一些人,怀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了。

2020年1月18日晚,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驾驶员彭某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非营运车辆),有危险驾驶的嫌疑。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为156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彭某某提起公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危险驾驶罪】明文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疫情期间交警叔叔就不查酒驾了,他们依然在风里雨里等着你。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No.3

桐花烂漫,乍疏雨、洗清明。

——柳永《木兰花慢》

桐树开花繁茂满枝、绚丽烂漫,一阵疏雨,郊野一片晴朗清新。婉约派诗人柳永简单几笔,描绘出清明时节的景象。梧桐花盛于清明,常被诗人用于营造意境。但若你对梧桐动起了歪主意,则可能触犯法律!

梧 桐 花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作出了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梧桐品种繁多,其中云南梧桐、海南梧桐等种类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自2020年3月21日起施行的“两高”关于适用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对“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范围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古树名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

No.4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

——晏殊《破阵子·春景》

燕子飞来正赶上社祭之时,清明节后梨花纷飞。不同于鸡、鸭、鹅等人工养殖技术成熟、列入《中国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动物,燕子属于陆生野生动物的范畴。

燕 子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食用野生动物可能给人类健康带来未知的风险,还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在保护人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