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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清理化粪池遇险,知情人爆料:2人不幸身亡,消防紧急提示

2025-07-09 19:07 来源:冷丁网 点击:

村民清理化粪池遇险,知情人爆料:2人不幸身亡,消防紧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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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有村民清理化粪池遇险,发生沼气中毒事件,已致2人不幸身亡!对此,消防安全提醒:清掏前须通风将池内沼气排空!

据大风新闻报道称,根据网传视频称,22日下午,自贡市大安区086乡道附近,一位鱼店老板跟其他几个人掉入化粪池,造成人员伤亡。

有多辆120急救车和消防救援车停在现场,事发化粪池已被拉起围挡,现场有多名围观者议论纷纷。

知情网友称:“我看到救起来3个,前两个当时还有气息,但第三个已经没有生还的迹象。我走的时候还有一个在找。”

目前,自贡市大安区应急管理局证实,截至目前已造成2人不幸身亡,鱼店老板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当时因为化粪池堵了,喊其他人过来帮忙掏,才发生意外事件。

消防工作人员提醒,农村清理沼气池有一定危险性。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为什么总是在这类事情上犯低级错误呢?类似的事故频繁发生实在令人感到无比心痛!

还有来自当地的网友留言:贡井区的,大约20年了,和我一起长大的哥们,住我家对面最多二百米,当年每家每户都有沼气池,但后来都废,他也是下去清理,结果起不来了,他老婆也下去拉他,也没起来,两夫妻都死在了废沼气池里。

这样的悲剧,以前人不懂,现在的人难道真不知道会有危险?逝者安息吧,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重演

也有不少热心网友建议:清理化粪池,沼气池,要知道毒气危险。应该先预案,如先排气后放几只鸡或免绳捆着腿,一小时后扯上来看活着没有。

若全部死了,人千万不要下去。若鸡兔活着精神好着,人可以试着轮流下去!并且一定做好应急预案!

还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有限空间作业没履行审批手续,没安排专人防护,没进行气体检测,全是违章违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是怎么看呢?

第一,鱼店老板喊人掏化粪池,现在发生意外事件,老板应该负法律责任!

首先,鱼店老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老板要负主要责任。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清理化粪池属于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本事件中,根据网友爆料,这次作业很可能没有采取通风排气、气体检测等必要措施 。老板作为组织者,属于直接责任人。

第二,当地是否监护到位?有没有法律责任?

当地政府有没有责任?主要看有没有尽到相关的监管责任。

近三年发生过类似事故但未加强监管

从未组织过化粪池作业安全培训

事故化粪池属于违建设施却未查处

但实践中,政府责任通常较难认定,家属应重点追究雇主责任。

第三,具体要赔哪些钱?死者家属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

丧葬费:6个月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子女计算至18岁,无劳动能力的老人计算20年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5-10万元

第四,家属现在该怎么办?

三步走维权:

第一步,立即封存证据

保存化粪池现场照片视频

收集老板叫人帮忙的微信记录/通话录音

找目击者写情况说明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

即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务关系(比如微信聊天记录、工友证言),6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提交申请。

第三步,准备索赔材料

死亡证明、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

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殡葬费用票据

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

血泪教训要牢记

去年河北曾发生类似事故,5人下井救中毒同伴全部遇难。记住这个口诀:

"三不三要"原则

不盲目施救

不无防护作业

不单人作业

要先通风半小时

要带防毒面罩

要系安全绳

最后,当地早就发生过类似案例,建议乡镇政府给每个化粪池加装警示牌,村里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价格约300元)。对于普通群众,发现类似危险作业请立即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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