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丁网 > 杂谈 > 正文

​2011年洛阳性奴案详情

2025-08-07 14:04 来源:冷丁网 点击:

2011年洛阳性奴案详情

案件背景

李浩是洛阳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曾为退役消防员。2008年,他以妻子名义购得地下室,谎称兼职挖建,利用消防知识设计了复杂隐蔽的地窖.

囚禁过程

2009年10月起,李浩在娱乐场所用高价诱骗6名16至24岁女子,将其囚禁于不足20平方米的地窖中长达两年。期间,他逼迫女子拍不雅视频、卖淫赚钱,还设“制度”奖励表现佳者,并用7道铁门防止她们逃跑。起初李浩每隔两天多送饭一次,后来购置做饭工具.

死亡事件

李浩的行为致使两名女子死亡。2010年下半年,女子萱萱试图逃跑时被李浩和段某杀害掩埋;2011年三四月,李浩认为蔡某无利用价值,利用其他女子矛盾殴打致死,尸体砌在水泥池内.

案件告破

2011年9月,女子小晴趁李浩不注意逃跑报警。警方接警后解救出其余3名被囚女子,并于当晚在李浩老家南阳将其抓捕归案.

作案动机及审判结果

李浩作案动机是通过视频裸聊和组织卖淫赚钱。他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多项罪名。2012年11月30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段某某在李浩胁迫下参与杀害两名被害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姜某某、张某某参与杀害一名被害人,判处缓刑;李浩妹妹李媛犯窝藏罪,判处缓刑。李浩提出上诉,2013年8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月21日,李浩在洛阳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件影响

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被囚禁女子因长期受虐和洗脑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对李浩产生依赖和认同感。此外,案件也暴露了社会管理中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