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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侵权案胜诉,有些话不吐不快

2025-05-15 16:24 来源:冷丁网 点击:

《锦绣未央》侵权案胜诉,有些话不吐不快

6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锦绣未央》余下11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锦绣未央》抄袭行为成立,判令被告周静(笔名秦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作品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1案共计60.4万元;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加上今年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笔名秦简)侵权原告沈文文的首案,赔偿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至此,历时两年多的诉讼维权案结束,12位作家诉《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全部胜诉,12位作家共获得74万元赔偿。

《锦绣未央》“下手”了12位作家的哪些作品

根据原告代理人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透露的信息,《锦绣未央》大致侵权了以下12作家的16部作品:温瑞安的《温柔一刀》、《寂寞高手》、《江山如画》、《剑气长江》和《逆水寒》;沈文文(追月逐花)的《身历六帝宠不衰》;裴云(笔名希行)的《重生之药香》;傅世瑾(笔名朵朵舞)的《一斛珠》;左娟(笔名萧楼)的《流水迢迢》;王玉红(笔名一个女人)的《斗锦堂》;谭卉(笔名蔓殊菲儿)的《胭脂泪妆》;程云峰(笔名意千重)的《世婚》;张之帆(笔名楚云暮)的《一世为臣》;郭慧(笔名紫舞玥鸢)的《啸剑指江山》;黄琳达(笔名维和粽子)的《公子无耻》;朱笑白(笔名御井烹香)的《庶女生存手册》。

《锦绣未央》及其侵权作品

温瑞安的《温柔一刀》

据统计,网络版《锦绣未央》约270万字,涉及抄袭16部作品,侵权总字数约11.4万字,侵权语句共计763处(句),侵权情节共计21处。

花式抄袭增加了认定难度

知识产权维权认定是确定侵权是否成立的关键环节,尤其是12位作家共同状告维权,被告是否侵权,分别侵权了16部作品中的哪些地方?这些都需要法院对12作家起诉的作品被侵权,哪个地方被侵权的事实进行确认,首先要排除12位作家维权举证被告侵权的语句或者情节是否属于常规语句或情节,排除了这些后,才能确认是否侵权。仅此一项就需要法院做大量工作予以确认。

最后法院认定,《锦绣未央》中被指控的侵权语句和情节与作家们的权利作品存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即周静在《锦绣未央》中抄袭了原告作品中的大量语句和情节,虽分散于《锦绣未央》的不同段落,但无论在语句表达、人物塑造、情节结构、故事核心等方面都是一致的。

网友列举的《锦绣未央》调色盘

由法院认定我们可以看出,被告周静的侵权行为属于“花式抄袭”,即有的是用与权利作品相同或类似的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或事物;在情节方面抄袭了权利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背景设置、出场安排、矛盾冲突和具体的情节设计。即有语言,有情节,有设置等方面的抄袭行为。其中法院的判定也包括了作家、编剧、志愿者们此前所说的被告抄袭权利作品中的文字、情节和片段等,交错合并到侵权作品中,即“融梗”,这也是知识产权官司中最难判定的部分。

法院判定的《锦绣未央》侵权细节及赔偿金额

如今分析看来,被告抄袭的除了武侠类小说,还有言情类、耽美类作品,抄袭范围之大,难怪被一些网友戏称为“汇编”。

一场持久的合力维权之战

知识产权官司难打,其中最大的原因之一是维权难,在很多作家编剧看来,维权举证难、时间长,会牵扯很多精力,这是很多人放弃维权的重要原因。

实际上,12位作家起诉周静《锦绣未央》侵权一案,是作家、编剧、志愿者、媒体、法律界等共同努力维权的结果。

温瑞安(资料片)

2013年就有网友爆料称《庶女有毒》(后改名为《锦绣未央》)涉嫌抄袭,并将部分抄袭段落和原作段落的对比做成“调色盘”,发现“被照搬文字剧情或片段”,其中包括二月河的《乾隆皇帝》、温瑞安的《温柔一刀》、江南的《九州缥缈录》等等,这部小说的大面积抄袭引起了读者和编剧、作家们的广泛关注。

2017年1月4日,11名作家起诉周静《锦绣未央》侵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

2017年3月,著名作家温瑞安加入11位作家共同维权,6月14日,温瑞安诉《锦绣未央》案立案。

2017年4月23日,沈文文诉周静《锦绣未央》抄袭其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案开庭审理。

2017年6月23日,另外十案正式开庭审理。

2019年3月,温瑞安诉《锦绣未央》侵权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审

2019年5月8日,沈文文诉周静《锦绣未央》抄袭其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首案宣判。

2019年6月20日,其余11位作家诉《锦绣未央》抄袭案宣判。

至此12位作家起诉周静《锦绣未央》抄袭案,以周静败诉告终。

汪海林

其实,从2013年网友志愿者爆料称《庶女有毒》(后改名为《锦绣未央》)涉嫌抄袭开始,之后被侵权的原作者们陆续开始了维权活动,如,找之前自己的原作品相应的杂志、出版社和网站编辑,用证据证明这些东西是你的。走全部证明流程等,起诉要经过所在单位或签约公司许可等等,但因维权成本高、时间长,一些原作者打了退堂鼓。

2016年初,被侵权的原作者们决定联合起诉,他们联系到了著名编剧汪海林、余飞等人,二人帮助众筹诉讼费、联系律师,几十位编剧、近百位志愿者热情支持,央视电影频道还对《锦绣未央》侵权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余飞

今年的5月6日,即在沈文文诉周静《锦绣未央》抄袭其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首案宣判前,编剧余飞在回顾案件经过的时候,在微博上感慨称, “这一起由几十位编剧资助的公益维权事件也是值得载入史册的。尤其是在当前影视行业抄袭现象屡禁不止、作家和编剧维权艰难、抄袭碰瓷现象频繁、专业人士无人愿出头担当反抄袭具体工作的复杂形势之下,当时编剧界、法律界、自愿者网友的跨兵种联合反抄袭行动真是相当令人怀念。”

从2013年《庶女有毒》(后改名为《锦绣未央》)被爆料侵权开始,到今天取得12作家状告《锦绣未央》全案的胜利,可以说,这是12位作家与不断搜集整理理证据的志愿者们,后来出钱出力、奔走相告的编剧后援团以及以公益价格为12作家维权的律师团等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此案也是继琼瑶状告于正《宫锁连城》抄袭一案胜诉后,文艺界维权的又一次胜利。

有些话不吐不快:我们更看重维权胜利的影响力

也许,在现有法律的赔偿标准下,《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每千字赔付6000元左右,已经超过了通常确定的判赔标准,是按照较高及惩罚性标准来判赔的,我国的司法制度护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但是,在《锦绣未央》涉嫌抄袭声音出现后,影视行业的一些表现以及暴露出来的网文创作方面的问题,却让人不吐不快。

其一,为什么侵权作品能出书、被影视化,且被改编为同名漫画和手游?

《庶女有毒》创作于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在网站连载付费阅读,在2013年期间就有网友反映有抄袭之嫌,同年7月出版图书时改名《锦绣未央》。2016年3月,就在蔓殊菲儿(谭卉)和追月逐花等和志愿者准备维权,汪海林、余飞等圈内人士反对涉及抄袭《锦绣未央》改编成电视剧的前提下,这个所谓的IP不仅被拍成了电视剧,而且电视剧还在相关平台播出了。

近些年,《甄嬛传》《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楚乔传》都曾在媒体上被质疑涉嫌抄袭,但在IP风盛吹之下,这些作品不仅被改编成了电视剧,并且还在一些平台热播。投资方、制作方、播出品台这种不在乎违法隐患,只管挣钱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从小处说,与获利相比,侵权者或涉嫌侵权者的违法成本低廉,如,于正的《宫锁珠帘》被判侵权琼瑶的《梅花烙》,包括于正、播出平台在内五被告只赔偿琼瑶500万,但电视剧早已在不同平台播出,且有些平台已多次重播,侵权方各方获利多少自己大概心知肚明。被官司煎熬几年的琼瑶三年都没有等到于正的一声道歉。更严重的是,从大处说,这种只看“钱景”的行为破坏了行业风气,也挑战了行业底线,是非常危险的。

于正的《宫锁珠帘》被判多处抄袭琼瑶的《梅花烙》

6月20日,原告代理人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透露,有《锦绣未央》一书中存在大量侵权内容,有些情节可能被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使用,不能排除下一步对《锦绣未央》剧方采取法律措施的可能性。那漫画、手游呢?

其二,网文抄袭严重,大量无营养的“爽文”流行,谁该负责?

网文付费阅读,尤其是IP风潮起,造就了网文快餐暴利,仿佛人人都成了写手,一种文风盛行,众多写手立马跟风,为满足年轻读者们的需求,一些平台不停催更,且要求作者提供的文字和情节要爽,有媒体甚至曝出,有些写手甚至借助“写作软件”,根据题材、章节等选择模板,输入主配角姓名、性格等信息,软件就会自动生成数十种内容,写手可以以此拼凑和组合自己的文字。说实话,这类快餐爽文不仅会导致抄袭的发生,更损伤了通俗文学。如今很多年轻人和中小学生愿意看言情玄幻这类的网络爽文,将大量时间耗在这些没有营养的流水线产品上,到底能收获什么?

与《锦绣未央》一样,《甄嬛传》《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楚乔传》等都曾网友或者作者举报过抄袭。

不管是琼瑶诉于正侵权胜诉,还是12位作家起诉《锦绣未央》侵权胜诉,这只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两场官司而已,对影视行业或者说文艺界来说,我们更看重的是由此带来的影响力,比如,真正提高文艺创作者维权的信心,不再因困难而放弃追究侵权者责任。加大违法成本的追究,即使连带责任方也应到惩罚,让电视剧出品方、制作播出平台真正重视起影视作品的版权等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宇